刘贝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专业(1997-2001)和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2001-2004),分别获得工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还曾就读于芝加哥约翰马歇尔法学院,获得知识产权法硕士学位(2011-2012,荣誉毕业生),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入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涉外知识产权律师人才库、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才库。
刘贝律师于2004年开始从事知识产权法律工作,擅长为高科技公司提供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方案,包括专利侵权纠纷、著作权侵权纠纷、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技术合同纠纷,尤其擅长为高技术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整体保护和维权方案以及技术研发的法律指导意见。撰写并代理的专利ZL201410043892.3“引线连接装置、应用其的小型电机及小型电机的装配方法”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刘贝律师曾深度参与人工智能领域的创业,对高科技创业企业融资、法务和管理工作有丰富的经验。同时也为投资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担任多家知名基金的法律顾问。
刘贝律师曾服务过和正在服务的客户包括:阿尔卡特、诺基亚、丰田、东芝、VestasWind Systems A/S、中兴通讯、国家能源集团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青海量具刃具集团公司、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OE)、联想集团、新浪网、美团、来也科技、大唐电信、智网数科、捷杰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争议解决:
• 恩德莱斯和豪瑟尔欧洲股份两合公司v. 北京古大仪表有限公司,发明专利侵权诉讼,代理被告北京古大,经多次专利无效、行政诉讼两审,历时五年,最终三件涉案发明专利 全部无效,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 瑞士特莎有限公司v. 青海量具刃具有限公司,发明专利侵权诉讼,代理被告青海量具,一审胜诉判定不侵权,二审改判,最高法院提审后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该案入选2014年度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 攀枝花新九草制品厂v.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发明专利行政诉讼,代理第三人云南晋宁丽清商贸有限公司,胜诉,维持原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
• 温州市百强光学有限公司v. 温州中民眼镜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案,代理专利权人,维持专利权全部有效,并在后续行政诉讼一审中双方和解;
• 北京爱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v. 音教三六零(北京)技术有限公司,音乐考试习题作品著作权侵权诉讼,代理著作权人,一审二审均胜诉。
企业法律顾问:
• 负责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合作合同纠纷国际仲裁的专利相关法律意见;
• 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制定知识产权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