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24年12月进入北京市邦盛(苏州)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金融法律业务11年,并就任破产管理人诉讼团队负责人5年以及婚姻家事团队主要成员。2020年被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
主要服务单位: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二级破产管理人诉讼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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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5民终11620号判决书入选《破产疑难案例研习报告(2020年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