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商法学硕士,仲裁员,具有二十多年法律服务工作经历,擅长民商事和金融法律业务。曾先后为工商银行、招商银行、长城资产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所涉业务领域涵盖了民商事、信托、银行、房地产、大宗能源贸易等。精于公司、企事业单位日常法律风险管控,先后为豫投国际能源(北京)有限公司 、豫投实业(北京)有限公司、海南国际经济发展局、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海南雅新园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景合园艺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或专项法律服务。在仲裁领域,董祥河律师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2020 年被聘为湛江仲裁委员会/湛江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 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重整案;
• 郑州市果品食杂总公司破产清算案;
• 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改制案;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金融法律服务案;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上市基金法律服务案等案件;
• 豫投国际能源(北京)有限公司合规专项法律服务;
• 参与起草《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草案)》、《河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等立法议案;
• 参与起草了河南省交通厅行政裁量权标准制度研究项目,负责编辑河南省交通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相关法律法规汇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