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静思律师自2012年执业至今,专注于公司、合同、建设工程等民商事非诉、诉讼、仲裁和执行案件,精通于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类型案件,累计承办案件超过500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业务纯熟,精益求精;为公司、大型国有企业提供非诉法律服务;不良资产处置类法律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全程法律服务等。
服务客户包括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新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门子楼宇科技集团、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肯纳金属(中国)有限公司、奎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特灵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约克(中国)商贸有限公司、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冶南方连铸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宝都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浩瑞矿产有限公司、川崎机器人(天津)有限公司等大中型企业。
• 代理某空调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与河北某太阳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在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到债务人支付货款和确认客户享有取回权的判决,该判决保障了客户债权和物权双重权利。最终,在客户保留了预付款的前提下,通过执行程序取回价值1000万元的设备,为客户减少损失;
• 代理某油田设备有限公司与北京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客户方提起诉讼,对方提起反诉,双方争议和分歧巨大的情况下,做到充分、全面掌握案件情况,系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和裁判案例,寻找专家证人等方式将设计、评价、可行性研究、施工等专业问题简单化、可视化提交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客户方全部诉讼请求、违约金要求及律师费损失,取得全面胜诉,并全额执行回款;
• 代理杭州某机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某机器设备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该案项目地处海外,最终客户不配合验收和出具验收材料的情况下,梳理了该案所涉项目自2013年至2017年履行结束的全部文件,梳理了双方一千多封往来邮件,扭转客户不利局面,抓住案件重点,制定了合理可行的仲裁策略,充分主张了客户权益,最终取得仲裁胜诉;
• 代理某楼宇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与天津某国际俱乐部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该项目债务人不配合竣工验收和结算,经灵活运用非诉讼和仲裁方式,及时快速的推动仲裁程序,赢得仲裁胜诉,在债务人存在大量被执行案件情况下,取得全额回款;
• 代理某金属(徐州)有限公司与黑龙江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证据材料严重缺失、且债务人经营状况较差的情况下,通过向债务人上级集团施压和诉讼施压相结合方式,抓住时机与债务人达成了分期付款方案,扭转了证据不足的不利局面,最终为客户全额回款;
• 代理苏州某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南某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合同订立于2006年已严重丧失诉讼时效、且设备早已不使用、相关负责人均已调离岗位的情况下,通过剥茧抽丝的寻找,查找到原有关键负责人,为客户收回全部设备款;
• 代理天津某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黄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证据材料严重缺失、不掌握债务人个人的有效地址信息、债务人拒绝沟通情况下,通过多方检索查找到债务人经营地址线索,再次与债务人建立联系且进一步取得了债务人还款计划,最终持续推动案件,通过非诉讼、诉讼、执行相结合方式全额回款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