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墨
律师
北京
wangzimo@baclaw.cn
010-6324 6617
执业专长:婚姻家事、刑事、合同纠纷

个人简介

王子墨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自2008年执业以来,法律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律事务、婚姻家事业务及刑事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专注于婚姻家事类诉讼案件、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及医疗纠纷。

现担任北京市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协婚姻家事研究会委员、海淀区律协监事会监事、海淀区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海淀区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海淀区律协企业风险防范委员会副秘书长、海淀区遗产管理人委员会委员、海淀区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曾获2014年度海淀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17年度海淀区优秀律师、2018年度海淀区优秀律师、2019年度海淀区优秀律师、2019年度海淀律协先进个人、2019年度海淀区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先进集体、2020年度海淀区优秀律、2020年度民盟海淀区优秀盟员等荣誉称号。

代表业绩

•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案情简介:常某协议离婚后发现前夫名下拥有其他房产,向法院提出按照离婚协议中隐匿财产由另一方拥有的约定进行处理,案件审理中,常某前夫仍以借名买房为由表示该房产为案外第三人拥有,经庭审现场询问,借名买房的理由不符合实际交易习惯,且在法院给予的合理期限内第三人仍未起诉,一审法院认为前夫行为不构成隐匿,且针对离婚协议所达成的分割财产进行了再次分配,分配比例为四六分,常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代理人认为:已按照离婚协议进行分割部分不应进行重新分割,既剥夺了当事人双方对自己的财产的处置权,又超出了诉讼请求,完全违反了法律规定;其次在离婚时前夫并未将已拥有的房产进行明示,亦未进行分割,即便在庭审中仍以借名买房为由进行隐匿共有财产,其行为已构成了隐匿,应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将房产判归常某所有,二审法院支持了代理人观点,但考虑前夫名下无其他房产,故将该房产对应价款全部判归常某所有。

• 白某贩毒案

案情简介:白某为吸毒人员,采用茶叶盒藏毒的方式以贩养吸,公诉机关认定其贩卖冰毒7.8公斤,一审判决白某死刑。其同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死刑及10年有期徒刑。白某不服该判决结果,上述至二审法院。二审中辩护人认为公诉方所提交证据存在瑕疵,证据中缺少现场称重及病毒纯度的相关证据,虽然犯罪嫌疑人自行吸食了一部分,也自认了购买冰毒的总克数,但刑事案件中应以实际称重来确认最终克数,无相应证据则无法形成证据链,且根据相应指导意见及法律规定贩毒案件中不应存在二人被判决死刑的情况,应谨慎使用死刑,二审法院接受了辩护意见,改判白某死缓。

• 刘某敲诈勒索罪

案情简介:刘某为交警大队公职人员,负责查处高速公路货车超载等情况,公诉人以包含刘某在内的12名交警及3名“车虫”人员许诺减免处罚、私下放车为由向违法司机敲诈勒索为由起诉至法院,一审中辩护人提出本案不构成共同犯罪、证据链缺失,该案件中刘某无任何款项走向记录及其他证据佐证,仅凭本案中其他犯罪嫌疑人供述不能形成证据链,其他犯罪嫌疑人存在为减轻个人责任而进行推脱的可能性,且其他犯罪嫌疑人供述刘某情况存在明显漏洞,辩护人申请针对该供述的内容进行现场勘验,一审法院未批准,并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后刘某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审理后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经一审法院再次审理后,判决刘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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