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佳雨律师本科及研究生毕业于北京211高校,获得法学(涉外)学士、法律硕士学位。曾为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等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律师,曾为多家国资控股集团、事业单位、大型互联网公司、能源企业等提供公司综合法律事务服务,代理、处理民商事争议、税务争议案件上百件。
• 吴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案;
• 洪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
• 王某某诉某区税务局某税务所不服征税行为案;
• 王某某、王某诉税务局及复议机关不服个税征缴及复议决定案;
• 蒋某某诉某税务局请求撤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案;
• 高某某诉某税务局不服不予税务行政处罚案件;
• 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诉某税务局不作为案;
•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诉某税务局不服逾期申报税款被处罚案;
• 曾为某事业单位项目的招投标、签约、履约过程中涉及的风险提供法律服务;
• 为某股份公司股东退股及增资相关法律问题处理及文书起草;
• 为某公司制定、审核公司内部制度文件(包括且不限于知识产权管理、代理商管理、数据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应用软件开发安全管理、公文管理等制度);
• 为某公司起草系列合同模板(包括且不限于硬件采购、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运维服务、系统集成、建设施工合同、装修合同、战略合作协议、人力资源服务、培训服务等合同);
• 为某公司修改、完善公司现行的劳动管理制度(包括且不限于考勤与休假、绩效考核、奖励办法)等。